各學院研究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鐵道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教學廳函[2011]20號)和《js333國際線路檢測關于研究生證、校徽、火車票學生優惠卡管理的通知》(2013年7月修訂),配合鐵路部門學生火車票出售時間,現就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證、火車票學生優惠卡、校徽補辦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辦對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注:1、在職委培生、無錫市生源生不可申請補辦火車票學生優惠卡;
2、已申請補辦過研究生證、火車票優惠卡、校徽的不可再次申請;
3、本學期已提交答辯申請研究生不可申請;
二、補辦步驟:
1、5月5日—15日,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信息登記—證件補辦申請)選擇證件類別,確認信息。
2、5月16日,學院輔導員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管理—綜合處理管理—證件補辦查詢),選擇當前“學期”查詢并打印名單。
3、5月17日—18日,完成以下工作
(1)成功提交申請信息者,至各學院輔導員處在打印表上簽字確認。
(2)申請補辦研究生證交一張一寸彩色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學號、姓名),只申請補辦優惠卡將研究生證交至各學院輔導員。
(3)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補辦期間(2016.05.10---05.19),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已同時申請補辦研究生證和火車票優惠卡的同學,將研究生證交所在學院輔導員。
4、5月19日,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將打印表、照片和研究生證交研究生院培養辦(行政樓A515)。打印表請學院復印自留一份備學生領取證件時簽名。
5、5月24日,以學院為單位到研究生院培養辦領取新證。
6、5月25日起,申請者至所在學院輔導員處領取證件。(各學院補蓋研究生證注冊章)。
三、 補充說明:
1、按鐵路部門規定,學生每年最多只能購買4次火車優惠票,發售時間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2、在校期間,研究生證、火車票學生優惠卡及校徽只允許申請補辦一次。
3、“研究生證遺失后,停止享受假期優待購買火車票待遇半年(一次往返),到期后方予恢復享受”。因研究生證(貼有火車票優惠卡)遺失,同時申請補辦研究生證和火車票學生優惠卡,優惠卡延至2017-2018學年第一學期(2017年11月中下旬)補發。
4、火車票優惠卡充磁,請聯系各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協助辦理。
5、假期需購買優惠火車票的同學,持研究生證至所在學院檢查優惠卡,如有消磁或損壞請及時登錄信息管理系統申請補辦。
6、任何情況下(包括消磁或損壞),嚴禁將火車票優惠卡從學生證上撕下,若發現人為撕毀優惠卡,不予補辦。原磁卡必須在完整的情況下,方可申請補辦。
7、逾期不予受理證件補辦申請。
聯系人:萬理
聯系電話:85913655
研究生院培養辦
2017年5月5日
附件:
1、教育部、鐵道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
2、js333國際線路檢測關于研究生證、校徽、火車票學生優惠卡管理的通知
3、火車票學生優惠卡使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