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在籍研究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鐵道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教學廳函[2011]20號)和《js333國際線路檢測關于研究生證、校徽、火車票學生優惠卡管理的通知》(2013年7月修訂),配合鐵路部門學生火車票出售時間,現就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證、火車票學生優惠卡、校徽補辦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辦對象:在籍博士、碩士研究生
注:1、在職委培(定向)生、無錫市生源生不可申請補辦火車票購票優惠卡;
2、已申請補辦過研究生證、火車票學生優惠卡、校徽的不可再次申請;
3、本學期已提交答辯申請研究生不可申請。
二、補辦步驟:
1、5月7日—14日,申請者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信息登記—證件補辦申請)選擇證件類別,確認信息。
2、5月15日,學院輔導員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管理—綜合處理管理—證件補辦查詢),選擇當前“學期”查詢并打印名單。
3、5月16日—17日,完成以下工作
(1)成功提交申請信息者,至各學院輔導員處在打印表上簽字確認。
(2)申請補辦研究生證交一張一寸彩色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學號、姓名);只申請補辦優惠卡將研究生證交至各學院輔導員。
(3)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補辦期間(2018.11. 12--11.19),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同時申請補辦研究生證和火車票學生優惠卡的同學,將研究生證交所在學院輔導員。
(4)因家庭所在地新增乘車站點需調整乘車區間的同學,將研究生證交至所在學院輔導員,同時將家庭所在地、乘車區間站點名、本人聯系電話三項信息另紙隨證附上。
4、5月20日,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將打印表、照片和研究生證交研究生院培養辦(行政樓A520)。請學院自留一份打印表復印件用于學生領取證件時簽名。
5、5月24日,以學院為單位至研究生院培養辦(行政樓A520)領取新證。
6、5月27日起,申請補辦者至所在學院輔導員處領取證件(各學院補蓋研究生證注冊章)。
三、補充說明:
1、按鐵路部門規定,學生每年最多只能購買4次火車優惠票,發售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2、在校期間,研究生證、火車票學生優惠卡及校徽只允許補發一次。
3、帶薪上學、無錫市生源生(家庭所在地)不可申請補辦火車票學生優惠卡。
4、“研究生證遺失后,停止享受假期優待購買火車票待遇半年(一次往返),到期后方予恢復享受”。因研究生證(貼有火車票優惠卡)遺失,本次同時申請補辦研究生證和火車票學生優惠卡者,優惠卡延至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2019年11月中下旬)補發。
5、火車票學生優惠卡充磁,請聯系各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協助辦理。
6、假期需購買優待火車票的同學,持研究生證至所在學院檢查優惠卡數據讀取是否正常,如有消磁或損壞請及時登錄信息管理系統申請補辦。
7、任何情況下(包括消磁或損壞),嚴禁將火車票優惠卡從學生證上撕下,若發現優惠卡人為撕毀,不予補辦。原磁卡必須在完整的情況下,方可申請補辦。
8、逾期不予受理證件補辦申請。
聯系人:萬理
聯系電話:85913655
研究生院培養辦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