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已啟動實施(附件1),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附件2)要求,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
(一)項目選拔采取先確定資助項目再選拔推薦人員的方式進行,人員依托項目派出。
(二)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國外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
(三)項目應反映項目單位在加強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新思路、新舉措,體現單位特色學科優勢,代表單位人才國際合作培養實力與水平,能夠對國內相關領域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應圍繞學科建設,服務學校發展,體現行業需求;應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應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四)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并考慮關聯性。
(五)國內外雙方有一定的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
二、項目申報
(一)新申報項目
“雙一流”建設專項:2項(重點圍繞“雙一流”建設學科及相關交叉學科)。
請有意向申請的單位于2023年9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24年創新項目申請書》(見附件4)、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見附件5)、中外雙方合作協議和項目管理辦法,一式一份,同時提交相應電子版申請材料至郵箱:pyb@jiangnan.edu.cn。
2023年10月1日前,學校確定擬推薦項目并公示一周。
2023年10月1-20日,校內確定的擬推薦項目進行網上申請。
(二)執行中項目
1.執行中項目:2023年10月1-20日,網上提交年度總結(項目名單見附件6)。
2.執行滿三年(執行期為2021-2023年)的項目(項目名單見附件7):
(1)截至2023月7月31日錄取人數低于3年總規模30%的項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請繼續執行。
(2)截至2023月7月31日錄取人數達到3年總規模30%的項目,可于到期后申請繼續執行且不占用名額。
2023年10月1-20日,網上提交項目總結。如申請繼續執行,2023年10月1-20日網上提交申請材料,要求與新申請項目相同,同時提交電子版申請材料至郵箱:pyb@jiangnan.edu.cn。
三、項目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含新申報項目和滿三年申請繼續執行的項目)進行評審,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公布結果。
四、人員選派
各項目須嚴格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要求,結合本項目制定的具體選拔辦法,并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人員選拔。所有被推薦人員的確定須通過中外合作雙方專家評審。
被推薦人選于2024年3月1-10日(第一批)或9月1-10日(第二批)登陸國家留學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國家留學基金委于2024年5月和10月公布錄取結果。
詳情請見國家留學網創新項目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校內聯系人:虞迪
聯系電話:85913655
附件:1.關于做好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
3.2024年項目申報流程
4.2024年創新項目申請書
5.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
6.執行中項目名單
7.執行期為2021-2023年創新項目列表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