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校辦〔2018〕3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更好地開展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切實提高實踐環節的培養質量,規范實踐環節的安排、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條應用性和實踐性是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突出特點,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充分的、高質量的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教育質量的重要保證。
第三條相關學院和指導教師應高度重視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工作,在學校相關部門的參與和指導下,整體規劃,統籌協調,主動與廠礦企事業單位建立多種形式的實踐基地或聯合培養基地,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的緊密聯系,積極探索人才培養的供需互動機制,為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專業實踐提供長效、穩定的實踐基地。
第三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實踐環節由各研究生培養學院落實和實施。各學院須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和方案,對專業實踐項目,專業實踐的模式、組織、管理和考核等問題作出規定,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管理和聯絡。
第四章 專業實踐的組織方式
第五條專業實踐的組織工作應貫徹和體現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校內實踐和企業實踐相結合、專業實踐與論文工作相結合的原則。專業實踐可采取以下幾種方式靈活進行:
(一)由校內導師結合自身承擔的工程類應用型課題,安排學生的專業實踐環節。
(二)充分發揮校外導師的指導作用,利用企業的資源,由校外導師負責安排相應的專業實踐環節。
(三)依托各專業領域的校外專業實踐基地、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或企業研究生工作站,在校內外導師的共同指導下,結合工程實際崗位,由學院統一組織和選派學生去現場進行專業實踐。
(四)依托校內實驗中心、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單位,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以專業課程實踐和科技技能訓練為主的專業實踐。
(五)研究生結合本人就業去向,自行聯系實踐單位。
第五章 專業實踐的模式
第六條在學院和導師的統籌安排下,研究生參加上述實踐項目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累計實踐時間以各專業領域培養方案要求的時間為準,以達到專業實踐環節的培養目標。
第六章 過程管理
第七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應于第二學期結束前與導師共同制訂并在研究生信息系統中填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經導師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實踐環節。
第八條研究生進入企業實習,需與企業簽署相關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義務、研究生在企業實習期間的安全及有關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問題。
第九條各學院應加強研究生實習期間的跟蹤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實踐情況和思想動態,以便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第十條到高風險作業單位進行專業實踐的研究生要按照該單位安全控制標準和流程工作,并按該單位或行業的要求參加特殊保險。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條研究生在專業實踐結束后應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表”,經導師考核通過后方可提交答辯申請。
第十二條各學院應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細則,可以通過提交成果報告、答辯等方式對研究生的實踐環節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參加專業實踐或專業實踐考核未通過,不得申請畢業和學位論文答辯。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2018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開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原《js333國際線路檢測關于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環節的管理規定》(江大校辦〔2017〕3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