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答辯申請時間安排
根據《js333國際線路檢測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盲審實施細則》要求,對申請2020年12月答辯的研究生學位論文盲抽送檢時間安排如下:
所有擬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即日起至提交答辯申請前,請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申請學位資格自檢”和“學位授予數據核對”,所有項目無誤后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答辯申請。
1、博士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需通過學院組織的預答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答辯申請(系統開放提交答辯申請時間:10月9日至10月19日下午3時),同時在系統中提交按盲審要求準備的電子版學位論文(PDF格式)。修滿學分,交清所有費用,提交答辯申請且導師審核通過后打印答辯資格審核表、攜帶導師評閱書、學位申請書(2份)、發表論文復印件(或文章錄用通知)和學位論文(含電子版)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審核登記,進行學術不端檢測(學院接受申請截止時間具體以各學院規定為準)。學院在系統中完成審核并統一匯總答辯資格審核表等相關材料到研究生院學位辦申請答辯。研究生院接受材料時間截止到10月22日。研究生院學位辦從提交到系統的學位論文電子版庫中調出相應的送檢論文,統一送外單位專家評審。
2、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答辯申請(系統開放提交答辯申請時間:10月13日至10月26日下午3時),同時在系統中提交按盲審要求準備的學位論文電子版(PDF格式)。研究生修滿學分,交清所有費用,提交答辯申請且導師審核通過后打印答辯資格審核表、攜帶導師評閱書、學位申請書(2份)、發表論文復印件(或文章錄用通知)和學位論文(含電子版)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申請答辯,進行學術不端檢測(學院接受申請截止時間具體以各學院規定為準)。學院研究生秘書在10月28日前在系統中完成審核并將申請答辯匯總名單簽字蓋章后統一交至研究生院學位辦,研究生院學位辦根據論文盲審工作實施方案抽出當次參加外審的學生名單,從提交到系統的學位論文電子版庫中調出相應的送檢論文,統一送外單位專家評審。
3、在職碩士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按規定格式準備好學位證書照片紙質版(3張)和電子版(與紙質版一致),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答辯申請(系統開放提交答辯申請時間:10月13日至10月26日下午3時),同時在系統中提交按盲審要求準備的學位論文電子版(PDF格式)。修滿學分,交清所有費用,成功提交答辯申請且導師審核通過后攜帶導師評閱書、學位申請書(2份)、發表論文復印件(導師簽字)和學位論文(含電子版)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申請答辯,進行學術不端檢測,同等學力申請學位者還需攜帶專家推薦書(2份)(學院接受申請截止時間具體以各學院規定為準)。學院研究生秘書在10月28日前在系統中完成審核并將申請答辯匯總名單簽字蓋章后統一交至研究生院學位辦,研究生院學位辦根據論文盲審工作實施方案抽出當次參加外審的學生名單,從提交到系統的學位論文電子版庫中調出相應的送檢論文,統一送外單位專家評審。
4、所有研究生提交答辯申請時電子版論文題目、紙質版論文題目必須與系統中的學位論文題目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擔;提交的盲審論文電子版本應嚴格按照盲審要求準備,若發現不按要求(如無盲審封面,出現導師姓名、學生姓名、學號等)提交,則推遲到下次申請學位且必盲;確認提交答辯申請前,盲審論文電子版可重復上傳,自動覆蓋前一次上傳論文;確認提交答辯申請后,論文將不能修改,若仍需修改,請導師撤銷提交。
5、未授予學位但已獲得畢業證書不滿一年的碩士研究生,未授予學位但已獲得畢業證書不滿兩年的博士研究生,如需參加本次學位申請,請按相應學位類別規定時間提交申請。
二、其余時間安排
1、12月7日至12月16日:各學院組織答辯。
2、12月17日至12月23日: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對學位申請者的情況進行全面審查。
3、12月31日: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學位申請者的學位授予等事宜。
請參加2020年12月答辯的研究生按照申請學位的相應要求,按時提交材料,過期不予辦理。
注:已達到學習最長年限的研究生,如還未達到學位條件但已滿足畢業條件的,可先只申請畢業答辯,申請畢業答辯的時間11月11日至11月20日。只申請畢業答辯的,論文無需盲審,盲審工作在以后滿足學位條件申請學位時進行,博士研究生可在畢業答辯后兩年內申請學位一次,碩士研究生可在畢業答辯后一年內申請學位一次,過期不予受理。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