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單位)、各部門:
根據《js333國際線路檢測選聘博士生指導教師實施細則》、《js333國際線路檢測選聘碩士生指導教師實施細則》及《js333國際線路檢測選聘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實施細則》(江大校辦〔2016〕24號)等文件精神以及學校相關工作安排,現將2021年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時間進度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個人申請
(一)符合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條件的人員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申請。確保所填內容真實、無誤、有效,僅將符合條件的成果(獲得的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的時間應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填寫在表格內。
(二)申請新增導師資格者從系統中直接打印填報完畢的《新增研究生指導教師審批表》,并攜帶代表性成果的附件材料至科研管理部門核實科研成果及總經費,簽字、蓋章確認后,交申報學科所在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申請博導提交4份(可復印),申請碩導提交1份]。
(三)申請新增博士生導師資格,系統填報時間為3月15日-3月29日;申請新增碩士生導師資格,系統填報時間為4月1日-4月20日;研究生秘書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申請人的資格初審,并將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的材料于3月30日下班前送研究生院。
(四)新增/變更專業者,系統填報時間為5月17日-5月25日;提交1份申請表(是否需要提供支撐及證明材料由新增/變更專業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定)交新增/變更專業的學位分會秘書處,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表決。
(五)申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導教師的校外專家填寫1份《新增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第二導師審批表》,交申報學科所在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
二、資格審核
5月25日前,各學院(單位)、部門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對碩士生導師申請人、新增/變更專業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在學院范圍內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研究生院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對博士生導師申請人進行資格復審,并組織校外專家對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通訊評審。
三、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6月11日前,各學院(單位)、部門從研究生院取回已通過專家組評審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人申報材料。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對各類導師申請進行審議,并投票表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分委員會表決結果,并將表決結果及申報材料匯總后交研究生院。
四、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
研究生院將相關材料匯總并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后的名單在6月底予以公示7天。
聯系人:錢沁瑛司艷紅
聯系電話:85919213(內線19213)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5日
注: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賬號的老師,請把10位數的工號、姓名、性別報本單位研究生秘書,由研究生秘書匯總后報給研究生院錢沁瑛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