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達成的協議,中德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優秀青年學者和科研人員赴德國大學和公立科研院所從事博士后研究。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間獎學金生活費由中德雙方共同負擔:我方資助為1300歐元/月,德方資助700歐元/月,總計共2000歐元/月。
此外,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人員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一次赴德簽證護照費;德方提供留學人員在德期間每月健康保險費及3個月在華德語培訓費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學人員的德國單位提供科研補助200歐元/月。
首次批復的獎學金資助期限不超過12個月,中德雙方將在一年后適時共同組織評估。留學期限超過12個月的申請人,首次獲得批復的資助期限為12個月,通過評估后方可按其錄取留學期限繼續獲得相應獎學金資助。
1.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歲(以申請截止時間為準),應具有博士學位,且獲得學位時間距申請時間不超過2年;應屆博士畢業生申請人應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獲得博士學位。
2.申請人在向中德雙方申請時,應已獲得德國大學或公立科研機構正式簽發的邀請信,邀請信應包含為申請人提供工作場地,及已同意負擔申請人課題研究產生的科研費用等內容。
3.申請人在外研修期間,根據其學科專業和德方導師要求,工作語言可為英語或德語。在申請時,需根據以下標準提供相應的語言水平證明:英語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語TestDaF 14分或DSH 2級及以上。若申請人提交的語言水平證明無法達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導師出具認可其語言水平證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請。
為使獎學金獲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國社會開展研修,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將在獎學金獲得者赴德國前在中國提供為期3個月的免費德語培訓和期間的生活費補貼。語言培訓時間不計入留學期限。德語培訓采取自愿參加的原則,具體安排待正式錄取后由德方通知錄取人員。
2015年9月-10月,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對外聯系,準備申請材料。該項目向所有德國公立及德國國家認可的大學和研究所開放。可通過www.research-in-germany.org網站查找德國大學及科研機構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體見網頁:
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for-post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申請人經所在國內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填報申請信息,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須同時向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北京辦事處提交德方申請材料,具體要求以其網站公布信息為準(www.daad.org.cn>獎學金信息>博士生和博士后>中德(CSC-DAAD)博士后獎學金項目)。
請注意,申請表中填寫的留學期限須與邀請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與DAAD方面提交的申請信息也須保持一致。
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接受咨詢、受理、審核申請材料。申請人應于11月25日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國內單位正式推薦公函(以郵戳為準)并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mli@csc.edu.cn,文件名標注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項目”。
國內單位推薦公函須為司局級或校級紅頭文件,帶函號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材料電子版包括《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及信息平臺上傳材料。
2015年12月-2016年2月,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初審人員將參加于2016年3-4月舉行的中德專家聯合面試,并根據結果確定錄取人員。面試語言為英語或德語。最終錄取結果將于2016年5月公布。
被錄取人員須自行對外聯系入學報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時間為2016年7月,具體派出時間以接收方邀請函為準。應屆博士畢業生派出前須提交博士學位證書后方可派出。
聯系人:李玫/張逸菲 聯系電話:010-66093932/3568
E-mail:mli@csc.edu.cn/yfzh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五棟大樓A3樓13層(100044)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8號亮馬河大廈二座1718室(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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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按要求對外聯系,提交對外申請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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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填報申請信息,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應于11月25日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國內單位正式推薦公函(以郵戳為準)并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mli@csc.edu.cn,文件名標注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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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同時向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北京辦事處提交德方申請材料,具體要求以其網站公布信息為準(http://www.daad.org.cn)。
請注意,申請表中填寫的留學期限須與邀請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與DAAD方面提交的申請信息也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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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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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初審人員將參加中德專家聯合面試,根據結果確定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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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聯系有關出國留學服務機構辦理簽證申請、機票預訂手續;
2.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
3.錄取人請自行對外聯系入學報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時間為2016年7月,具體派出時間以接收方邀請函為準。應屆博士畢業生錄取人員派出前須提交博士學位證書后方可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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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有關出國留學服務機構領取機票、簽證等,陸續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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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按對方規定的時間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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