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國家外交工作,通過向國際組織輸送人才更好地參與國際事務,培養和儲備一批國際組織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并實施國際組織實習項目。根據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的合作協議,國家留學基金委2016年計劃選派21人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及其地區辦事處(駐華辦事處除外)實習。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2016年1月15日-25日。
選派對象
(一)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優秀應屆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
(二)國外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國家公派或自費應屆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
(三)申請時已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錄用函(通知)尚未開始實習的人員。
申請人須年齡滿18周歲,但不超過32周歲(1983年1月1以后出生)。精通英語和(或)法語,同時掌握其他聯合國官方語言者優先,具體詳見崗位要求。實習期限一般為6-12個月,具體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錄用通知為準。
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電話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等)和艱苦地區補貼。獎學金資助標準為1800歐元(2400美元)/人/月,艱苦地區補貼按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艱苦地區補貼標準》提供。
選拔辦法
申請人根據教科文組織公布的2016年崗位需求,選擇2-3個意向崗位,并在個人陳述中予以說明。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用赴艱苦地區和服從崗位調劑的申請人。
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2016年1月15日-25日。申請人須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6年國際組織實習項目網上報名指南(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習人員)》在線提交申請材料。所有材料應確保齊全、真實有效。
推選單位應對申請人的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國際交流能力、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審核后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推選單位在對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后,將申請材料統一提交至相關受理單位。在外留學人員直接進行網上報名。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以下單位(以下簡稱受理單位)負責申請受理工作:“211工程”建設高校負責受理本校人員(學生及在職人員)的申請;在外留學人員的申請委托現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所在國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負責受理;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所在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詳見國家留學網受理機構通訊錄)。
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受理單位應在2016年1月29日前將書面公函及推薦人選名單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并同時通過信息平臺提交申請人的電子材料。申請人的書面材料由受理單位留存,留存期限為2年。
國家留學基金委于2016年2-3月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筆試及專家面試,確定候選人并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薦。
教科文組織于2016年4-5月對候選人進一步進行考核(電話面試/視頻面試等)后,根據自身崗位要求確定最終錄取人員。
申請人應充分考慮未來就業、學業等因素,慎重申報,避免錄取后放棄資格的情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6年實習崗位及《2016年國際組織實習項目網上報名指南(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習人員)》請查閱http://www.csc.edu.cn/Chuguo/3d7d9a74f3af4c71b15e04a3d58742e4.shtml
咨詢事宜,請聯系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劃發展部,聯系人:徐一平;電話:010-66093960;傳真:010-66093954;電子郵件:gjzz@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