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單位)、各位同學:
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大力推進訪學、留學資助工作,根據《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附件1),現將2023年我校該項目遴選工作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及要求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
留學單位不包含港、澳、臺等地區的院校。
(二)選拔方式
學生申報、導師推薦、學院審核、研究生院遴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評審并確定入選人員。
(三)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四)申請條件
1.符合《選派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2.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具有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和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它具體要求。
7.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進度安排
第一批次:所在單位或個人渠道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類別;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合作渠道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類別。
2023年3月8日前:申請人與國外一流院校聯系,收到外方正式入學通知書或邀請函,并按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好申請材料。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2023年3月10日前:學院向研究生院推薦候選人。
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通過研究生院審核的候選人網上申請(https://sa.csc.edu.cn/student)。
2023年4月1日-4月5日:候選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有關書面材料,研究生院審核網上報名數據和書面材料并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2023年5月:公布錄取名單。
第二批次: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類別。
2023年4月30日前:申請人在導師的指導下與國外一流院校聯系,收到邀請函,并按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好申請材料。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2023年5月5日前:學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薦人選。
2023年5月10日前:學校確定候選人名單。
2023年5月10日-5月31日:經學校推薦的候選人網上申請(https://sa.csc.edu.cn/student)。
2023年6月1日-6月5日:候選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有關書面材料,研究生院審核網上報名數據和書面材料并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2023年7月:公布錄取名單。
三、校內提交書面材料
學院提交的申報材料(1-5只需要電子版,6請提供紙質版)包括:
1.學院推薦申報候選人名單匯總表(附件6);
2.申報候選人《js333國際線路檢測公派研究生項目推薦表》(附件5);
3.申報候選人英語成績證明材料。
4.申報候選人正式邀請函或入學通知復印件;
5.英文版研修計劃(攻讀博士學位需外方導師簽字,聯培博士需經中外雙方導師簽字確認);
6.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附件4)。
四、注意事項
(一)擬申報該項目的同學可訪問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的“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了解相關項目的詳細信息。
(二)擬申報其他項目的同學可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的“項目檢索”(https://bg.csc.edu.cn/)查詢可利用項目和渠道。
(三)申請時如有問題可按各專欄提供的聯系方式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工作人員進行咨詢。
(四)所有項目申請人請于網上申請開通前與校內聯系人聯系,確認名單,并實名(學院-姓名-留學身份)加入QQ群546099173。
校內聯系人:司艷紅
咨詢電話:85919213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
附件2: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
附件3:2023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常見問題解答
附件4:聯培博士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
附件5:js333國際線路檢測公派研究生項目推薦表
附件6:學院推薦申報候選人名單匯總表
附件7:有關國別申請、派出注意事項(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