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鐵道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教學廳函[2011]20號)和《js333國際線路檢測研究生證、校徽管理辦法》(江大校辦[2012]44號),配合鐵路部門學生火車票出售時間,現就2013—2014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證、火車票優惠卡、校徽補辦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辦對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注:1、在職委培生、無錫市生源生不可申請補辦火車票購票優惠卡;
2、已申請補辦過研究生證、火車票優惠卡、校徽的不可再次申請補辦。
二、補辦步驟:
1、5月10—20日,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個人信息—證件補辦)選擇證件類別,確認信息。
2、5月21日,學院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管理—綜合處理管理—證件補辦查詢),選擇當前“學期”查詢并打印名單。
3、5月22—23日,完成以下工作
(1)成功提交申請信息者請到各學院輔導員處在打印表上簽字確認。
(2)研究生證遺失或損壞申請補辦交一張一寸彩色照片(請在背面注明學號、姓名);研究生證完好因火車票優惠卡消磁或損壞申請補辦優惠卡將研究生證交至各學院輔導員。
(1)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已同時申請過補辦研究生證和火車票優惠卡、且符合享受火車票優待條件的同學,將研究生證交所在學院輔導員。
1、5月26日,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將打印表、照片和研究生證交研究生院培養辦(行政樓A515)。打印表請學院復印自留一份備學生領取證件時簽名。
2、5月29日,以學院為單位到研究生院培養辦領取新證。
3、5月30日起,申請者請至所在學院輔導員處領取證件。(各學院補蓋研究生證注冊章)。
三、補充說明:
1、按鐵路部門規定,學生每年最多只能購買4次火車優惠票,發售時間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2、在校期間,研究生證、火車票優惠卡及校徽只允許補發一次。
3、帶薪上學、無錫市生源生(家庭所在地)不可申請補辦火車票優惠卡。
4、“研究生證遺失后,停止享受假期優待購買火車票待遇半年(一次往返),到期后方予恢復享受”。因研究生證(貼有火車票優惠卡)遺失,申請補辦研究生證和火車票優惠卡,優惠卡延至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11月中下旬)補發。
5、火車票優惠卡充磁,請聯系各學院研究生輔導員協助辦理。
6、任何情況下(包括消磁或損壞),嚴禁將火車票優惠卡從學生證上撕下,若發現優惠卡人為撕毀,不予補辦。原磁卡必須在完整的情況下,方可申請補辦。
7、證件補辦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萬理
聯系電話:85913655
研究生院培養辦
2014年5月9日
2013—2014學年第二學期研究生證、火車票優惠卡及校徽補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