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333國際線路檢測研究生助教崗位設置與管理辦法
江大校辦〔2017〕8號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校研究生社會責任感、實踐能力和服務意識的培養,發揮研究生對本科教學的輔助作用,服務學校教學改革,完善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助教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本科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處長任副組長,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人事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領導、決策和協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研究生助教服務中心,設在教務處,負責組織研究生助教工作。
(二)設立研究生助教崗位的學院成立研究生助教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崗位職責、向研究生助教服務中心申請崗位、組織崗位培訓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教學評估與教師卓越中心負責研究生助教的崗前培訓。
(三)設崗學院須為每一個研究生助教崗位安排指導教師,一般為課程主講教師。指導教師必須參加研究生助教崗位培訓,對研究生助教進行指導,并參與研究生助教考核評價等工作。
二、崗位設置
(一)研究生助教崗位設置原則為“按需設崗、明確職責、公開招聘、嚴格考核”。根據教學工作實際需要,全校本科生大型公共課程、學生規模較大的本科生專業課程及學校組織實施的慕課、卓越課程等可設置研究生助教崗位。研究生助教崗位聘期按需確定。
(二)設崗學院于每學期本科教學任務落實后,根據需求向學校申報崗位設置計劃。
(三)在優先滿足全校性公共課、跨專業基礎課、慕課、卓越課程及開課班級人數超過80人課程的基礎上,學校對學院提出的設崗計劃進行審核批準后予以公布。
(四)設置研究生助教崗位的課程主講教師需具有五年及以上的高校教齡。
三、崗位職責與要求
(一)崗位職責主要包括負責本科生課程答疑、作業批改及課堂討論的參與組織等。
(二)研究生助教必須接受主講教師的指導。主講教師上課時,研究生助教應充分了解教學進度和內容,并隨堂聽課,每周聽課次數不少于一次;累計答疑時間每周不少于4個課時,答疑前應及時公布答疑時間和地點;批改助教崗位教學班學生作業,每周至少一次。
(三)每個崗位的周標準工作時間為10個課時。
四、崗位的申請與聘任
(一)資格條件
1.申請研究生助教崗位的,應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身心健康、學業成績優良,并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二)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根據自身特長,經導師和所在學院同意,向設崗學院提出申請,但不得同時申請2個崗位。
(三)崗位聘任
研究生助教崗位的招聘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以設崗學院為單位,組織申請人進行面試和綜合考核,經學校審核批準后予以公布,并簽訂工作協議。
五、崗位的培訓與考核
(一)研究生助教在正式上崗前,應參加教學評估與教師卓越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和設崗學院組織的崗位培訓。未參加培訓或培訓未達到要求的,取消研究生助教資格。
(二)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研究生助教應就工作內容、工作態度、職責完成情況等幾個方面進行認真總結。設崗學院組織主講教師對研究生助教的出勤情況、工作態度和職責完成情況等幾個方面進行客觀評價,并將考核情況報學校審核。
(三)對未履行助教職責的研究生,設崗學院可中止崗位聘任,并報學校備案。
六、崗位津貼發放
研究生助教崗位津貼由學校統一發放。
七、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js333國際線路檢測研究生助教崗位設置與管理辦法》(江大校辦〔2012〕20號)同時廢止。